軟件著作權
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于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件經過登記后,軟件著作權人享有、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各項權利
《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計算機軟件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受到侵權時,對于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司法機關可不必經過審查,直接作為有力證據使用;此外也是國家著作權管理機關懲處侵犯軟件版權行為的執法依據。
規定:“可以100%的軟件技術作為出資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須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
》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制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這里的軟件登記證書指的是軟件著作權的登記證書和軟件產品登記證書,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
規定: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時間為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軟件注冊權證書樣本:
2009年7月1日 已經實行新版本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證書從整體的黃色變為藍色,證書邊框也添加了花邊,顯得更高貴、更大氣;唯一的遺憾是證書沒有封皮,所有取得證書的軟件企業登記用戶,只能自己尋找封皮。
(一)軟件名稱欄:
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全稱。各種文件中的名稱應填寫一致。
2.簡稱(沒有簡稱不填此欄)。
3.分類號:按照國家標準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碼確定的分類編號。
4.版本號: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版本號。
(二)開發完成日期欄:指軟件開發者將該軟件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的。
(三)首次發表日期欄:指著作權人首次將該軟件公之于眾的日期。發表是指以贈送、銷售、發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未發表的軟件不填此欄。
(四)軟件開發情況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獨立開發:即單獨開發的軟件。
2、合作開發:指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件。填此項同時應提交合作開發合同。無合作開發合同的,申請者應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3 、委托開發:指委托開發的軟件。應提交標明著作權歸屬的委托開發合同。無委托開發合同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4 、下達任務開發:指由國家下達任務開發的軟件。應提交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無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應提交相關證明。
(五)原始取得權利欄:原始取得權利指獨立開發軟件取得的權利。填寫的內容應與上欄提供的證明文件證明的事項一致。選擇此欄的,不填寫繼受取得權利欄。
(六)繼受取得權利欄,在三種繼受的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原始取得權利的不填寫此欄):
1、繼承是指通過繼承取得著作權。應提供合法的繼承證明,如經過公證的遺囑或法院判決書等。
2、受讓是指經過原著作權人轉讓取得著作權。應提供明確轉讓事項的轉讓合同或法院判決書。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變更和終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軟件著作權的情況。申請者應提供合法的承受證明,如工商變更登記證明和法院判決書等。
(七)權利范圍欄:權利范圍是指著作權人取得的權利是全部還是部分。取得部分權利的,應當注明具體權項,選擇填寫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或其他權利。
(八)軟件用途和技術特點欄:
1、軟件用途和技術特點欄(需要說明以下五點)
a.登記軟件的適用行業和用途、主要功能的簡要說明(不超過600字)
b.登記軟件的開發和運行的硬件環境(機型及CPU)、軟件環境(操作系統、支持軟件的名稱及版本號)、分類號(查我方提供表)、軟件版本號(若不是原始版本號如,V1.0,還要提供原始版證明,見我方提供的證明);
c.登記軟件的編程語言及版本號,程序量(總條數)
d.登記軟件的創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
e.登記軟件的零售價或者報價
f.軟件的全稱(所有文件統一名稱)、開發完成日期、發表(公開)日期;申請人、版權所有人及其地址,前2人若不是同一人,說明關系;
g.著作權利范圍:全部還是部分(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等部分權利)。
h.簽署委托代理書(我方提供)。
i.注意:源程序或文檔中不要出現外國公司名和人名。
(九)申請者欄:
1、個人申請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如護照等)的復印件。
2、法人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同時加注聯系人的姓名、電話。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3 、法人分支機構和法人內部組成部分應由法人開具證明。
(十)代理者欄:
1、個人代理者:除填寫各項內容外,應提交與軟件申請者簽定委托代理授權書。
2.法人或其他組織代理者申請者: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件號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或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號,在電話欄中加注聯系人的姓名。應提交與軟件申請者簽定的委托代理授權書。
( 十一 ) 軟件鑒別材料交存方式欄,鑒別材料是指軟件程序和文檔。交存方式有三種選擇:
1、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 30 頁。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 60 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一般情況下,程序每頁不少于 50 行,文檔每頁不少于 30 行。選擇一般交存不再填寫本欄其他內容。
2、例外交存:在欄中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并提供相應材料。
3、封存:分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樣品兩種。選擇封存源程序的,應填寫頁數。選擇封存樣品的,應提供光盤。
(十二)申請人保證聲明欄: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表格各項內容、應提交的證明文件和鑒別材料是否真實,符合申請要求;明確因提交不真實的申請文件所帶來的法律后果。核實無誤后,個人申請者簽名或者加蓋名章;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者,由單位加蓋公章。簽章應為原件,不得為復印件。